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2020.05.08)(2020.07.24)
序号 | 类别 | 类型 | 具体材料 |
1 | 通 用 材 料
| 转让确认表 | 转让双方填写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如出让方或受让方涉及多个主体的,请一并提交附表(详见附件2) |
2 | 标的股份 基本信息 | 出让方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盖章确认的股份查询信息单(包括持有信息及冻结信息),可通过“中国结算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电子凭证 | |
拟转让股份已经设定质押的,需提供质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质权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 | 转让协议文本 | 依法生效的转让协议原件 | |
涉及补充协议的,应当一并提交相关补充协议原件。 补充协议内容涉及变更转让主体、转让价格或者转让股份数量的,计算转让价格时以补充协议的签署日为准 | |||
4 | 转让双方 身份证明文件 | 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境内法人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内自然人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
转让双方授权委托文件(详见附件3)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
受让方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者中国结算盖章确认的股份查询信息单原件(可通过“中国结算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电子凭证) | |||
外国(地区)办理人提交的文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身份证明手续。如果相关文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语言的,应当经过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和境内公证 | |||
5 | 分 类 材 料 | 涉及信息披露 的文件 | 本次转让涉及的对应信息披露文件 |
本所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权协议转让表》(转让双方无须提交) | |||
6 | 涉及共同财产 的文件 | 自然人转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份,需提交配偶签署的同意本次转让的说明原件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
自然人转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份,需提交配偶签署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明原件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
无配偶的,需提交办理人本人签署的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明原件 | |||
7 | 需提供上市公司 说明的情形 | 拟转让股份由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提供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说明原件(详见附件4) | |
属于股权分置改革代垫股份偿还的,需提交上市公司出具的股权分置改革代垫股份偿还情况说明原件 | |||
涉及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需回购或分发股份的,需提交上市公司出具的说明原件 | |||
8 | 需提供转让双方 实际控制关系证明文件的情形 | 因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单一受让比例低于5%的,需提供证明转让双方实际控制关系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任意一方绘制的双方股权关系树状图 | |
9 | 涉及国有主体 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 出让方为国有主体且直接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 |
出让方为国有主体且比照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需提交本次转让所适用的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已按照所适用的规范获得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以及转让双方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的承诺 | |||
出让方为国有主体的,需提交协议转让价款的收款证明或说明(限有偿转让情形) | |||
受让方为国有主体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或者受让方出具的不需要/无法履行批准或者备案手续的说明以及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的承诺 | |||
10 | 涉及持牌金融 机构股东的文件 | 转让标的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的上市股份的,根据有关行业的股东资格或持股比例限制的规定,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
11 | 涉及限售股 转让的文件 | 拟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有关限制股份转让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相关规定转让限售股份的,按照该意见要求,提交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能证明转让双方实际控制关系的工商登记资料 | |
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5条规定转让限售股份的,提交上市公司出具的本次转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5条规定情形的说明原件,以及能证明转让双方实际控制关系的工商登记资料 | |||
12 | 涉及要约收购 的文件 | 办理要约收购产生的协议转让的,需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要约收购预受结果证明以及履约保证金保管证明等原件 |
类型 转让 | 转让事由 | □股份回购 □业绩补偿 □对价偿还 □其他 | |||||||
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 | □构成要约收购 □构成协议收购 □不构成收购 | ||||||||
转让双方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 □是 □否 | ||||||||
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 出 让 方 | 名称(姓名) | (如有多个出让方以附表列示) | 实体性质 | |||||
注册号码/身份证号码 | 证券账户号码 | ||||||||
前次取得股份时间和方式 | |||||||||
经办人及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变动后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
是否为拟转让股份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 |||||||
出让方是否为国有单位 | □是 | □否 | |||||||
受 让 方 | 名称(姓名) | (如有多个受让方以附表列示) | 实体性质 | ||||||
注册号码/身份证号码 | 证券账户号码 | ||||||||
经办人及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变动后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
受让方是否为国有单位 | □是 | □否 | |||||||
股份情况 拟转让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
上市公司总股本 | (股) | 本次转让总价 | (元) | ||||||
拟转让股份数量 | (股) | 每股转让价格 | (元) | ||||||
拟转让股份比例 | % | 拟转让股份性质 | □无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非流通股 | ||||||
折溢价比例 | % | ||||||||
转让双方承诺 | 出让方、受让方(以下统称转让双方)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转让双方确认并承诺: □1.转让双方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办理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2.转让双方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3.转让双方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序、其他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也不存在上交所业务规则中规定的不予受理协议转让的其他情形。 □4.转让双方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除。 □5.转让双方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不违反任何一方作出的承诺,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6.转让双方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 出让方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转让双方承诺在6个月内共同遵守任意连续90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规定,即全部出让方和受让方共享该1%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出让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的,转让双方承诺在6个月内共同遵守任意连续90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规定,即全部出让方和受让方共享该1%的减持额度。受让方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或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遵守《细则》关于大股东减持、董监高减持的规定。 □7.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本次协议转让后受让方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或者受让方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受让方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公司股份。 □8.转让双方承诺,本次协议转让的全部出让方、受让方同时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并一次性完成过户登记。 □9.双方提交的协议转让办理材料经上交所受理后,至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转让双方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终止办理,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转让双方承诺,如提交的协议转让办理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上交所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出让方: (盖章) 受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 ||||||||
确认意见 上交所 |
年 月 日 | ||||||||
出 让 方 一 | 名称(姓名) | 实体性质 | ||||
注册号码/身份证号码 | 证券账户号码 | |||||
前次取得股份时间和方式 | ||||||
经办人及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变动后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
是否为拟转让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 ||||
出让方是否为国有单位 | □是 | □否 | ||||
本次转让总价 (元) | ||||||
拟转让股份数量 | (股) | 每股转让价格 | (元) | |||
拟转让股份比例 | % | 拟转让股份性质 | □无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非流通股 | |||
折溢价比例 | % | |||||
转让双方是否存在实际控制 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 □是 □否 | |||||
出让方一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
出 让 方 二 | 名称(姓名) | 实体性质 | ||||
注册号码/身份证号码 | 证券账户号码 | |||||
前次取得股份时间和方式 | ||||||
经办人及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变动后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
是否为拟转让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 ||||
出让方是否为国有单位 | □是 | □否 | ||||
本次转让总价 (元) | ||||||
拟转让股份数量 | (股) | 每股转让价格 | (元) | |||
拟转让股份比例 | % | 拟转让股份性质 | □无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非流通股 | |||
折溢价比例 | % | |||||
转让双方是否存在实际控制 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 □是 □否 | |||||
出让方二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
受 让 方 一 | 名称(姓名) | 实体性质 | ||||||
注册号码/身份证号码 | 证券账户号码 | |||||||
经办人及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变动后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
转让双方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 □是 | □否 | ||||||
受让方是否为国有单位 | □是 | □否 | ||||||
本次转让总价 (元) | 每股转让价格 | (元) | ||||||
拟转让股份数量 | (股) | 拟转让股份性质 | □无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非流通股 | |||||
拟转让股份比例 | % | |||||||
折溢价比例 | % | |||||||
受让方一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
受 让 方 二 | 名称(姓名) | 实体性质 | ||||||
注册号码/身份证号码 | 证券账户号码 | |||||||
经办人及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变动后持股比例 (含直接、间接持股) | % | |||||
转让双方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 □是 | □否 | ||||||
受让方是否为国有单位 | □是 | □否 | ||||||
本次转让总价 (元) | 每股转让价格 | (元) | ||||||
拟转让股份数量 | (股) | 拟转让股份性质 | □无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非流通股 | |||||
拟转让股份比例 | % | |||||||
折溢价比例 | % | |||||||
受让方二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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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2020.07.03)
9、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2020.06.12)(下)
10、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2020.06.12)(上)
11、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2020.06.12)(下)
12、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2020.06.12)(上)
13、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
14、证监会: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2020.06.12)、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 年修订)(2020.06.12)
15、深交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0.06.12)、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0.06.12)、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2020.06.12)
16、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20.06.12)、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2020.06.12)、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2020.06.12)
17、深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0.06.12)、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0.06.12)
18、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06.12)、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06.12)、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0.06.12)
19、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06.12)、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0.06.12)
20、证监会、深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06.12)、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06.12)
21、深交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年6月)(2020.06.12)、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年6月)(2020.06.12)
22、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2020.06.10)
23、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2020.06.10)
25、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0年修订)(2020.05.29)
26、人大、财政部、国税总局: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2019年)、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27、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04.07)
28、上交所、深交所:交易规则(2020年第二次修订)(2020.03.13)
29、上交所、深交所、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2020.03.06)
30、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2020.02.28)(下)
31、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2020.02.28)(上)
32、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汇总(2012.12.19、2013.03.29、2014.12)
33、上交所、深交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2019.08.09)
34、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临时公告格式指引(2019年10月修订)(2019.10.25)
35、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36、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2018.01.12)、减持答记者问汇总(2017.05.27)
37、上交所、深交所: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2019.08.30)
38、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
39、上交所、深交所、证监会: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2008年)
40、上交所、深交所、证监会: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2015.01.15)
41、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7年修订)(2017.06.23)
42、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2008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
43、上交所、深交所、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制度汇总(2014年、2015年、2016年)
44、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19.04.30)(上)(下)
45、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19.04.30)(上)(下)
46、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19.04.30)(上)(下)
47、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19.04.30)(上)(下)(废止)
48、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49、财政部: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2019.09.20)、答记者问(2019.09.20)
50、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指引(2016年)(2016.10.21)、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2010年)(2010.04)
51、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12.07、2003.08.28)
52、证监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期货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7年)
53、国资委: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05.16)、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06.24)
54、人大、国务院:公司法(2018年修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55、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2019.04.17)
56、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2018.08.15)、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2018.09)
57、人大、发改委:外商投资法(2019.03.15)、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8.06.28)
58、发改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12.26)、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2017.12.06)
59、证监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60、证监会:IPO审核51条问答指引之首发审核财务与会计知识问答与非财务知识问答(2018.06.11)
61、证监会: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非财务知识问答与财务知识问答(2018.10.16)
62、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2012.02.02)、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2013.12.27)
63、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07年)
64、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2019)、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
65、人大:证券法(2019年修订)(2019.12.28)
67、上交所、深交所、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汇总(2016年、2017年、2001年)
68、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2020.03.20)
(本文图片由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汤奇先生友情提供,在此谨表谢意。)